同性婚姻家庭的孩子会被歧視,嘲笑

有一定比例的民眾即便支持同性婚姻,但對領養議題卻持保留態度,擔心這樣的家庭結構不利兒童與青少年的發展。同性戀家長往往遇到很多歧視。他們會遇到騷擾和辱駡,他們的孩子可能會被欺負。事實上也確實如此!

前段時間天后張惠妹的「王牌經紀人」陳鎮川與伴侶Darren喜獲愛兒,引發網友討論同志伴侶在國內要有小孩的困難,甚至有酸民攻擊「不正常家庭」、「被同性戀養的小孩很可憐,會被歧視」。對此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說,其實異性戀父母也常常被歧視,所有家長都要有對抗社會壓力、各種歧視的心理素質,「跟是不是同性戀無關」。

台灣在2019年5月通過同婚專法,卻沒有開放讓同性配偶共同收養小孩,也不能合法在國內進行人工生育。伴盟秘書長簡至潔提到,根據衛福部資訊,人工生育適用對象為「不孕夫妻」,不過所謂的「夫妻」目前似乎不包括同婚配偶,加上「不孕」是指生理器官不孕,還是包括社會性的不孕(例如同志),目前都沒有主管機關願意詮釋,這對同志是十分排擠和歧視的。

因此國內的同性伴侶若想要有小孩,除非伴侶原先就有「親生小孩」,配偶才能以繼親收養。尤其對男同性戀伴侶來說,要有自己的小孩更困難,只能到國外付出高價(約400萬至500萬)找代理孕母,簡至潔說,這形同要社經地位高才有權利。

而同性伴侶如果想「領養(收養)」小孩,則必須在尚未登記結婚的情況下,以「單身」的身份申請收養;但即使先領養之後再結婚,另一半始終沒有親權,這也是現在許多同性伴侶家庭面臨的困境。伴盟和多個性別團體都盼望,今年5月24日過後,同婚專法或許有機會修正關於同性伴侶收養權的問題,或是直接回歸民法,這些問題就能迎刃而解。

▲陳鎮川宣布跟老公迎接兒子出生。(圖/翻攝自陳鎮川Instagram)

陳鎮川與Darren花了450萬在國外找代理孕母,經歷各種困難考驗終於喜獲愛兒,卻有酸民攻擊「不正常家庭」,還有部分網友不贊成開放同性配偶收養小孩,甚至反對讓同性伴侶人工生育,理由是「小孩不能選擇父母,被同性戀養的小孩很可憐」、「同性戀養的小孩會被歧視」。

簡至潔接受訪問表示,如果是收養,媒合單位會評估「孩子的最佳利益」;但如果是擔心「歧視」,其實不光是同性戀雙親會被歧視,很多異性戀父母也整天被歧視。

簡至潔解釋,很多領養小孩的異性戀父母,會被歧視生不出孩子、高齡⋯等等;而且全天下的父母,都在面臨各式各樣的歧視,因為這個社會充滿各種偏見,歧視自然發生在各種層面。因此她認為,若未來開放同婚伴侶領養小孩,媒合單位要評估的是「家長的心理素質」,包括有沒有能力面對社會的壓力、對抗歧視;「而不是說因為同性伴侶會被人歧視,就認為他們沒資格領養小孩」。

她也說,被出養的孩子,也是因為原生家庭沒能力照顧,才會將孩子出養,如果未來開放同婚伴侶領養,她十分樂見,「同志的身份跟能不能成為一位好家長,沒有絕對的關聯。」

此外,在現行體制下,收養家庭必須經過社工機構的評估,確保出養的孩子能進入一個穩定健康的家庭環境。相較于讓孩子留在人力資源相對稀少的育幼機構,讓孩子進入一個有雙親的環境,或可提供孩子更多照顧。畢竟,如同美國兒科學會所強調,會影響孩子成長的是環境的穩定度與友善性、以及資源的充足度,而非父母的性別或性傾向。

因此,若大多數的民眾對同性戀已有一定程度的接納,那麼不管是站在同志父母權利觀點或是兒少福利觀點,開放領養似乎都是一個合理的選擇。這一點也是專家學者這幾年努力想與社會溝通的重點。

當然,同時間社會也要繼續努力消除對同志家庭的歧視,並在領養機制上對同性與異性領養家庭審慎把關。當異性家庭與同志家庭開始接觸,我們就有機會用實際的瞭解來取代想像出來的偏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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